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犯罪客体证据

犯罪客体证据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秩序,围绕本罪收集的客体方面的证据主要有:

1. 法律依据方面的证据

该部分证据主要为了证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刑事处罚必要性。《公司法》在其 “法律责任” 部分已明确需要刑事追究的情况,故不需要额外收集法律依据;但对于是否符合刑事追究的具体情况,仍需有证据支撑,该部分内容详见 “客观方面的证据要件”。

2. 侵害行为方面的证据

该部分主要包括犯罪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三个方面。实践中,侵害行为方面的证据与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高度重叠,主要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公司的管理秩序,且达到了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虽然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主要通过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予以说明,但二者并不是等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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