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客体方面的证据要件 2024年12月21日 22:06:13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203文章 0粉丝 环境卫生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08阅读模式 客体方面的证据要件 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实施非法采矿行为或者变相采矿行为,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以下书证: 相关矿产资源主管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证明涉案主体是否具有采矿资格、海域使用权等。 各级人民政府的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涉案主体是否有采矿授权、海域使用权。 搜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批准文件,证明行为人是否明知公司有无相关采矿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过经营范围、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变相采矿。 相关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43.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43.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0843.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