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犯罪的审查判断
容留他人吸毒罪可由一人实施,也可由 2 人以上实施,因而存在共同犯罪的问题。在容留他人吸毒共犯认定中,主要问题在于帮助犯的认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43.html
在容留吸毒犯罪中,实行行为是提供场所的行为,只有为他人提供场所提供了帮助才是刑法意义上的帮助行为。因此应当重点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帮助犯为他人提供场所提供了便利的行为。若仅是为吸毒行为提供了毒品的便利,而没有为提供场所提供便利,则不得以帮助犯对提供毒品的行为人以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共犯论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43.html
例如,甲准备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内容留乙吸毒,丙明知此事后,主动帮甲打扫房屋、整理出可供吸毒的空间,丙的行为属于为甲提供场所提供便利,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帮助犯;而如果丙仅为甲、乙提供了毒品,未参与场所的准备或提供,那么丙的行为不构成该罪的共犯,其提供毒品的行为可能涉及其他毒品相关犯罪,但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共同犯罪无关。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43.html
司法实践中,认定帮助犯需结合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他人实施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协助提供场所的行为(如协助租赁房屋、提供场地钥匙、帮忙布置吸毒环境等),确保主客观一致,避免不当扩大共犯范围。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43.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4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