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贩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鸦片膏而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的认定
- 为贩卖毒品原植物种子而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的认定
无论最终是否贩卖了毒品原植物种子,种植行为和贩卖种子行为之间属 “手段” 和 “目的” 的牵连关系,应按照择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在收获毒品原植物种子后才产生贩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故意,且实施了贩卖行为,系独立的数个行为,应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与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数罪并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35.html
- 为贩卖鸦片膏而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的认定
如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以贩卖毒品为目的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按照牵连犯中择一重罪处断原则,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如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以贩卖毒品为目的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定罪处罚;如具体案件中既查明了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事实,也查明了贩卖毒品的事实,但种植行为和贩卖毒品行为之间关联度不紧密,一般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35.html
如被告人程某仁贩卖、制造毒品案。2001 年春季,程某仁种植罂粟 10 平方米。罂粟成熟后,程某仁割取罂粟浆液晾晒制作成鸦片膏 295 克,分两次通过霍某旺(已判刑)卖出,得款人民币 3000 元。黑龙江省沾河林区人民法院认为,程某仁非法种植罂粟,并将其制作成鸦片膏,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3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3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