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特征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从罪状的表述上看,法律没有关于犯罪目的的规定,不需要行为人具备特定的犯罪目的。通常来看,《禁毒法》《刑法》的立法宗旨在于禁止一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彻底铲除毒源。因此,不论行为人基于何种目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只要达到数量较大、面积较大或有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抗拒铲除的情形,均可以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59.html
具体办案过程中须要注意认识错误问题: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59.html
一是行为人将毒品原植物种子误认为是其他植物种子种植的,不论数量大小或面积大小,也不论是否属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因其主观上没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故意,不构成犯罪。但在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后,在收获前不自动铲除的,如果符合《刑法》第 351 条第 1 款、第 2 款的规定,应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定罪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59.html
二是行为人将其他植物种子误认为是毒品原植物种子而种植的,或将变坏的毒品原植物种子误认为是良好的毒品原植物种子而种植的,其主观上具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主观故意,种植面积达到较大以上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未遂。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59.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