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客体特征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072
文章
0
粉丝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05阅读模式

客体特征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行为的出发点就是帮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从其社会危害性来看,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助长毒品犯罪,严重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阻碍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65.html

如被告人殷某甲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被告人殷某甲明知舅舅殷某乙因实施贩卖毒品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将之藏匿其处的毒品销毁。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故意将藏匿于佛堂内的毒品予以销毁,其行为指向的对象是毒品而非殷某乙,故符合转移、隐瞒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判决被告人犯转移、隐瞒毒品罪。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明知殷某乙因实施贩卖毒品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将殷某乙藏匿其处的毒品予以抛洒销毁,其行为系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后改判被告人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65.html

毒品犯罪本身具有极强隐蔽性,不像故意杀人、抢劫等传统的自然犯,犯罪分子与被害人的权益直接冲突,犯罪发生后危害结果直接、即时暴露,使得案件得以及时侦查。而毒品买卖双方,在明知犯罪的情况下,秘密自愿交易毒品进而完成犯罪。在此情况下,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人故意设置障碍,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进行包庇,使之长期逍遥法外,因而必须受到刑事制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65.html

如被告人李某林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被告人李某林与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王某相识,王某长期多次借款给被告人使用并收取高额利息。2012 年 8 月中旬,被告人的侄子李某出资购买毒品,并安排他人负责运输。后昆明市公安机关将在南昌市一物流中心的取货人当场抓获,并查获毒品 30 余公斤,李某当日逃离南昌。当晚,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将该案件移送王某所在禁毒支队管辖。被告人得知后便请求王某帮忙,王某答应并将案件情况告知被告人,致使李某长期逃避侦查,直至 6 年后的 2018 年 9 月 18 日才被抓获归案。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65.html

本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从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这不仅包括直接从事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也包括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论的犯罪分子。无论判处何种刑罚,都不影响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包庇的是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之外的其他犯罪分子,或者其他普通刑事犯罪,均不构成本罪,或者只能构成普通的包庇罪。本罪中的包庇对象,既包括尚未被抓获而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已被抓获的已决犯和未决犯。例如,被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或者被判处管制、假释、缓刑等而被剥夺自由或者限制自由的犯罪人,还有被批准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脱逃的犯罪分子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6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65.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1365.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