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味着公民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地活动,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和剥夺。非法拘禁行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将他人限制在一定的空间内,使其无法自由出入,从而对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造成侵害。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730.html
此外,对于因精神、智力、年龄等原因缺乏自由意志或自由活动能力的公民,其被保护、监护的状态也受国家保护,非法破坏或剥夺其所受的保护、监护,实质上也是对其人身自由权利的侵犯。比如,对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缺乏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破坏监护、看护,将其带走后限制其自由,同样属于非法拘禁行为,侵犯了他们的人身自由权。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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