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成本的高低和模式的可持续性
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利诱性,所以利息或成本是非法集资活动的必备因素,也是判断一项经济行为是否符合经济规律,具有合理性、可持续性的重要因素。行为人宣称的利息或支付的成本状况,也是判断犯罪主体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考量因素。
比如,在一起案件中,行为人设立网上商城,以高出市场价 5 至 10 倍的价格出售商品或服务,并以承诺消费者在该商城消费后可在规定账期获得全额报销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虽然行为人称自己是经营商城、销售产品,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对网上商城的报销规则计算便知,按照 10 倍价格最长报销期 60+2 天的年化收益率为 58.87%,按照 5 倍价格最长报销期 7+2 天的年化收益率为 811.11%,平台的盈利能力显然难以承受如此高额的资金回报,属于典型的借新还旧的盈利模式,最终认定为集资诈骗。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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