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集资诈骗罪对于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侵害,本质上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致的,应当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去理解本罪对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而且,由于集资诈骗罪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其社会危害性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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