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收集证明行为人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公众存款的证据。包括:
- 收集宣传单、宣传的录音或视频、媒体的广告,以及产品推荐会等现场情况方面的证据;
- 收集手机或电脑等载体上的微信、短信、QQ 等发送的信息材料电子证据及其点击量等数据,并对上述数据进行审计、鉴定;
- 对云存储电子数据等新类型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审查时,要高度重视程序合法性、数据完整性等问题,必要时主动征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在提取前会同公安机关、云存储服务提供商制订科学合法的提取方案,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