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使用暴力取得财物案件的证据审查
敲诈勒索犯罪和其他犯罪行为在犯罪构成和作案手法上有所交叉,使用暴力取得财物,涉及案件性质是敲诈勒索还是抢劫的认定,也关系到罪与非罪的认定,证据审查中重点把握以下两点: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03.html
-
关于暴力程度的证据。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行为要件并不排斥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但抢劫罪的暴力需要足以达到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而敲诈勒索罪则无此要求。对于暴力程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判断:
- 一是通过对病历、检查笔录和鉴定意见的审查,查明被害人伤痕的位置、形态、伤情;通过提取笔录及相关物证,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使用了工具,该工具的大小、形态、杀伤力等;
- 二是可以通过现场勘验笔录、监控录像等证据查实案发现场情况,结合案发当时的时空、被害人性别和年龄等综合判断:在该环境中,犯罪嫌疑人的暴力行为是否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或者仅仅是轻微暴力迫使产生恐惧心理,若是后者,则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关于取财地点的证据。虽然使用严重暴力,但是劫取财物的时间是在暴力或暴力威胁结束之后,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实践中,暴力胁迫行为持续多个地点,应当注意此处 “当场” 并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 “当场”,不能理解为某一个现场。办案中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的时间、空间跨度、行进路线、所处环境、双方力量对比变化等,综合判断被害人是否一直处于犯罪嫌疑人的暴力威胁控制之下。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03.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