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主观要件 2025年1月21日 21:16:38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3013文章 0粉丝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69阅读模式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卖淫活动提供帮助,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引诱和介绍一般为直接故意,但容留行为中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均可以构成。例如,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一段时间后,发现他人在自己的房子内卖淫,却仍采取默许方式,此时虽并非积极追求为他人提供卖淫场所,但仍属于具有放任的故意。 需要注意的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72.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72.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2072.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