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36.html

本罪的对象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虚假信息都能成为本罪的对象,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以外的其他虚假信息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3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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