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与非法经营罪 2025年3月1日 18:23:35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246文章 0粉丝 侵犯公民人身权力民主权力犯罪办案指引评论62阅读模式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与非法经营罪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前,司法实践中对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大多按非法经营罪处理。但两罪在法律层面存在较大差别: 从法律条文看,《刑法》第 225 条规定了 4 种非法经营行为,前三种显然不适用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仅能适用第四项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从犯罪构成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虽一般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人身健康,而非非法经营罪所保护的市场经营秩序。 从适用背景看,此前按非法经营罪处理,实质是法律缺失情况下的权宜之计。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成为独立罪名。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不能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816.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2816.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