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的证据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的证据,具体如下: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及查证材料:证明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时间、地点、过程、情节,骗取财物的数量及其他共同犯罪人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2. 证明行为人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的有关书证及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
  3. 证明有关行为人逃匿的证据:包括报案材料、通缉令、抓捕经过、证人证言、车船票等。
  4. 现场勘查笔录:证实行为人隐匿地点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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