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的证据 2025年3月17日 22:16:2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953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33阅读模式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的证据,具体如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只是为了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履行合同,以及犯罪地点、过程、情节,骗取财物的数量及其他共同犯罪人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相关汇票、本票、支票、小额合同、财务账册等书证: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行为。 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行为人签订的合同是否超出经营范围。 有关司法会计、劳动、工商管理、银行等部门出具的行为人没有履约能力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有关逃匿、转移财产、隐藏财物或搞假破产等方面的证据。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604.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360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