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注意从证据角度准确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注意从证据角度准确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参与招标投标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实践中,串通投标罪多数是单位犯罪,但也存在不具备投标资质而盗用、借用或冒用其他单位的资质参加投标或进行围标的自然人,以及招标单位中主管、负责、参与招投标工作而违背招标人意志串通投标的人员。
因此,要注意收集和审查以下证据:
  1. 犯罪嫌疑人与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关系的证据。
  2. 犯罪嫌疑人供述、相关单位负责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职责的文件等,证实犯罪嫌疑人系个人行为还是履行单位职责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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