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着重审查以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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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审查查获的犯罪嫌疑人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的数量、赃款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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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如销售凭证、记账本、转款凭证、银行流水、通话清单、扣押清单、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判决书、缴款单据、赔偿单据等。审查犯罪嫌疑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时间长短、违法所得数额、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以及犯罪嫌疑人有无自首、立功、积极退赃、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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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如犯罪嫌疑人一方(卖方)其他人的证言、侵权复制品购买人(买方)的证言及其他相关证人证言。审查犯罪嫌疑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的目的、动机、销售时间长短、销售数量、违法所得数额、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以及犯罪嫌疑人有无自首、立功、积极退赃、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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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权利人)陈述:审查权利人是否获得经济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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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审查犯罪嫌疑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的目的、动机、时间长短、认罪悔罪态度、违法所得数额、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以及犯罪嫌疑人有无自首、立功、积极退赃、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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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审计报告:审查犯罪嫌疑人所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数量、违法所得数额、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等。
经审查,如在案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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