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侵犯著作权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在侵犯著作权犯罪中,被迫参与的,属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 不满 18 周岁的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已满 75 周岁的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犯罪嫌疑人存在精神障碍,在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实施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中止犯:犯罪嫌疑人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后,主动中止侵权行为或者有效防止著作权人的相关权益被进一步侵害,没有对著作权人造成损害或者损害不大,可以从轻处罚。
- 投案自首: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国外已受处罚:因在国外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已受到外国刑法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办案中,可重点审查外国的刑事判决书和服刑情况等证据。
- 累犯:属于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如前一犯罪事实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可以考虑在一般累犯的基础上进一步从重处罚。办案中应重点审查其前科判决书、释放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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