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客观方面证据-证明 “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行为的证据 2025年3月20日 21:21:55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242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28阅读模式 证明 “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行为的证据 (1)证明实施了 “复制发行” 行为的证据 主要包括: 正版作品和侵权复制品; 复制发行的作案工具; 加工、运营、发行的合同; 店铺、厂房、仓库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 侵权产品的生产报表、入库单、出库单、送货单、货物结算单、快递单、销售记录等;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相关证人证言; 收款明细; 侵权复制品认定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等。 (2)证明实施了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行为的证据 需审查的证据主要包括: 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辨认、扣押、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照片及其他视听资料; 作案工具等物证; 勘验数据光盘; 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相关证人证言; 网站备案编号及备案登记地址; 网站域名; 网站页面截图; 电子数据检验报告; 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相关计算机司法鉴定意见书等。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736.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3736.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