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以假冒专利共犯论处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时,应重点收集和提取能够证明其明知他人实施了假冒专利的犯罪行为,并为其提供资金、共同销售获利、协助实施假冒专利等帮助行为的证据。同时,需查清各行为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确认是否存在主从犯等情况,以及共同犯罪人共谋情况、共同出资比例、分工、利润分成情况。
注意:假冒专利的行为在实践中,可能与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虚假广告等罪名在行为手段及目的结果上存在区别与联系,应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予以定罪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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