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情况,是否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及许可的内容,专利许可是否系伪造、变造,专利许可取得是否存在威胁、诈骗或强迫等因素。
- 犯罪嫌疑人有无在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或广告等宣传材料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行为。
- 犯罪嫌疑人有无在签订合同中使用他人专利号的行为。
- 犯罪嫌疑人是否伪造或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 犯罪嫌疑人用于生产、制造假冒专利产品的原材料、专利号、专利标识的来源、价格、数量,有无进货凭证、进货单据、打款记录等支付结算方式。
- 犯罪嫌疑人假冒专利的地点、时间,以及生产的产品数量、种类、价格及销售总额,有无销售单据、账本等记录。
- 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参与的时间、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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