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证据的取证主体 2025年3月24日 18:51:49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953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30阅读模式 取证主体 公安机关直接移送的案件,应注意审查扣押主体、对涉案商品委托送检主体是否为公安机关;对于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应重点审查行政机关扣押相应商品后同公安机关衔接的手续是否完整,移交扣押清单上的涉案商品是否一致。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840.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3840.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