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单位犯罪单位不同层级人员要件

单位不同层级人员要件

单位犯罪中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般是指对单位犯罪起决定、批准、组织、策划、指挥、授意、纵容等作用的主管人员,包括单位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分管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是指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指挥、授意下积极参与实施单位犯罪或者对具体实施单位犯罪起较大作用的人员。
  1. 证明行为人系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分管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证据。
  2. 证明行为人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决定、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证据。
  3. 证明行为人系直接实施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人员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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