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审查涉案商标系权利人合法注册且在有效期限内的证据,具体包括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登记表、商标核准续展证明、变更证明、权利人营业执照、使用许可材料(如授权书、转授权书)。审查时,应注意商标注册证的核准范围是否包含涉案商品种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发生时,商标权是否处于有效期限内,如已到期,是否续展;如商标权利人系域外公司,则其域内子公司是否具有商标使用权等。
同时还要注意审查犯罪嫌疑人关于有无取得商标权许可的供述,商标权利人提供的未授权声明等,商标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真伪鉴定材料等。对注册商标,应当进行实质性审查,确认是否属于应当予以撤销、宣告无效的商标,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格外注意: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855.html
- 需要充分审查涉案商标在马德里体系下是否属于我国商标法保护的注册商标。应当对国际注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注意审查该商标是否通过国际注册在我国获得了领土的延伸,并对获得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进行实质性判断。
- 注意审查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或者已经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如 U 盘),不能纳入刑法保护范畴。
- 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应当予以刑事保护。
- 审查涉案商标是否存在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情形。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85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85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