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证据审查 2025年3月26日 11:56:52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953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32阅读模式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证据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贿人谋取的利益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 “谋取不正当利益”: 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 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鉴于司法解释未明确 “行业规范” 的制定层级和主体,我们认为,只要是行业主管单位或者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的 “行业规范” 即可。具体而言,制定主体既可以是全国性的行业主管单位或者行业协会,也可以是县级的行业主管单位或者行业协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068.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4068.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