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证据审查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证据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贿人谋取的利益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 “谋取不正当利益”:
  1. 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
  2. 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鉴于司法解释未明确 “行业规范” 的制定层级和主体,我们认为,只要是行业主管单位或者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的 “行业规范” 即可。具体而言,制定主体既可以是全国性的行业主管单位或者行业协会,也可以是县级的行业主管单位或者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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