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认定个人自用物品进口税的认定方法

个人自用物品进口税的认定方法

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由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在进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税。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实行从价计征,其税率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26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260.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4260.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