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是否构成单位走私犯罪的认定

境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是否构成单位走私犯罪的认定

2003 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提出,符合我国法人资格条件的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境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构成单位走私犯罪的主体。在认定是否属于境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时,要注意从其是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质条件把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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