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韩某甲、张某诉韩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 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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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甲、张某诉韩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 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案例信息:2023-14-2-442-001、民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2.12.26、其他

关键词:民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抚养关系、监护权、未成年人、临时抚养、家庭暴力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裁判要旨:

在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暂由其他监护人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可依申请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指定其他监护人行使临时直接抚养权。该处置措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案例详情:

» 基本案情: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申请人韩某甲、张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一、申请人韩某甲暂由申请人张某直接抚养,张某直接抚养期间,中止被申请人韩某对韩某甲的探望;二、禁止被申请人韩某暴力伤害、威胁申请人韩某甲;三、禁止被申请人韩某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韩某甲。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事实与理由:2018 年 3 月 20 日,韩某甲法定代理人张某与被申请人韩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韩某甲由韩某抚养。张某哺乳抚养孩子近四年后,无奈将抚养教育责任交由韩某。此后学校老师多次告知张某,韩某甲遭到殴打、浑身受伤,张某多次要求韩某改正。徐州市公安局东站派出所就韩某殴打、虐待子女行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韩某亦向相关部门出具保证书,承诺不再殴打、虐待孩子。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2022 年 11 月 29 日,邻居发现韩某仍持续殴打虐待孩子,因情节残忍遂报警。民警出警后查实孩子伤情较重,依法立案并出具立案回执。韩某长期殴打、虐待行为,对韩某甲身心造成严重摧残,已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被申请人韩某辩称:管教殴打孩子系因其品德问题,自身教育方式合理、初衷为管教成才;起初处罚较轻,后续惩戒力度有所加重。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与韩某于 2013 年 9 月 9 日登记结婚,2014 年 8 月 13 日生育一女韩某甲,2018 年 3 月 20 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男方韩某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女方无稳定工作,男方不再主张抚养费;女方可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每周休息日探望或带孩子外出,需提前通知男方。离婚后,韩某甲一直由韩某直接抚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韩某在抚养期间,以韩某甲品行不端为由,多次使用木棍击打手部、臀部,并采取罚跪等体罚方式,致韩某甲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2022 年 9 月 5 日,徐州市鼓楼区公安局东站派出所向韩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查实其多次殴打韩某甲手臂、背部、腿部,造成多处软组织挫伤。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2022 年 11 月 29 日,韩某再次实施家暴,致韩某甲臀部、大腿多处软组织挫伤,公安机关将韩某甲交由母亲张某临时照料。另查明,韩某还存在因孩子未能完成布置的国学作业,禁止其到校上课的行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2022 年 12 月 8 日,张某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同日,为保障韩某甲人身安全,韩某甲、张某同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作出民事裁定:一、中止被申请人韩某对申请人韩某甲的直接抚养权,韩某甲暂由张某直接抚养;二、禁止被申请人韩某暴力伤害、威胁申请人韩某甲;三、禁止被申请人韩某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韩某甲。裁定有效期至变更抚养权纠纷判决生效之日止,送达即生效、立即执行。明确若韩某违反禁令,法院可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处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6.html

裁定书送达后,韩某申请复议。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作出裁定:驳回韩某的复议申请。

»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第一任老师,依法负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应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和睦、文明的成长环境,采取科学恰当的教育方式管教子女,不得使用体罚等简单粗暴的错误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应当恪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兼顾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人格尊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被申请人韩某作为直接抚养人,长期实施侵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张某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

»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 27 条、第 29 条、第 3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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