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某印染有限公司、黄某某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纠纷案—— 外国法院作出的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的认定
案例信息:2023-10-2-462-001、民事、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11.05、(2017)苏 02 协外认 1 号、一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94.html
关键词:民事诉讼、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法律效力、上诉程序、终局性、确定性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94.html
裁判要旨: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94.html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除依据判决作出国的法律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性外,还必须具备终局性和确定性。有待上诉或者处于上诉过程中的判决不属于该条规定的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人民法院应当以该外国法院判决不符合终局性条件为由,裁定驳回其承认和执行的申请,而非拒绝承认和执行。上诉程序终结后,该外国法院判决具备终局性、确定性的,申请人可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94.html
基本案情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作出(2017)苏 02 协外认 1 号之二民事裁定:驳回无锡某印染有限公司、黄某某请求承认并执行美国某高等法院第 502381 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94.html
裁判理由: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94.html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系申请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民事判决案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94.html
关联索引: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9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