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 聘信息中应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对所聘职位的具体录用条件、岗位 职责进行详细描述,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及考 核方法,并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再次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司 法实践中,对于相关证据的认定,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 一岗位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试用期 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注意如下 几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1.设定合法有效的录用条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1)录用条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就业促进法》规定,劳 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妇女 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员工,不得歧视残疾人, 不得以传染病病原体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因此,不能将法律禁止的 歧视内容写进录用条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总体上讲,可以将以下四类因素确定为录用 条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一是能力,如学历、经历、资质、业绩,还包括试用期考核成 绩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二是态度,如遵章守纪情况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三是身体,如有无特殊疾病 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四是法律,如有无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有无相 应规定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2)录用条件一定要明确、具体。录用条件应该是普遍性和特殊 性的结合。所谓普遍性,即大部分用人单位和岗位的劳动者都应当具 备的基本条件。如诚实守信,在应聘的时候如实告知自己与工作相关 的信息,包括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所谓特殊性,即每 个企业、每个岗位或者职位都有其特殊要求。有的有学历的要求,有 的有技术的要求,有的有健康的要求,等等。关于录用条件的普遍 性,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规定。关于录用条件的特殊性,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招聘广告、劳动合同等与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进 行明确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55.html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为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是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 历的;
二是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是 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性、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的;
四是器官残缺或 者肢体残缺,以及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
五是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任务或者经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六是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 任务的;
七是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
八是有任何违 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
九是有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的。
(3)录用条件要事先进行公示。即要让劳动者知道用人单位的录 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招聘公告来公示,可以在招聘时要求劳动 者在录用条件上签字确认,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 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还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录用条件,并将 该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
2.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制度,在试用期内及时对新员 工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制度要细化,明确界定岗位职责标准、考核 部门、考核时间、如何考核等。在试用期结束前要及时出具考核结 果,并交被考核的员工签收。
3.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要件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进行,满足以下四个 要件,缺一不可:
(1)用人单位存在录用条件,如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存在关 于录用条件的表述;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考核报告 以及其他证据;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
(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说明理由并在试用期届满前送达劳动 者。若超过试用期,则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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