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经营特点与某些岗位的实际情况,经劳动行 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未取得 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岗位,不能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 作制。用人单位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一 定期限内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 工资。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 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 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 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 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执行《劳动法》和《工资支 付暂行规定》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但是其工作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 规文件的规定,原则上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对于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支付加班工资,有 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沪人社综发 〔2016〕29号)第13条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由企业安排工作的,按照不 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 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 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 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48.html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该岗位劳 动者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 工作时间,并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 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 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