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经济帮助制度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以体现法律的公正、补偿与保护功能。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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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离婚时经济帮助制度的必要性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32.html

1.设立该制度有助于真正实现离婚自由,体现我国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实际生活中,不乏当事人对离婚后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来源存有疑虑,对离婚后经济生活的考虑甚至制约了当事人对离婚的态度,担心一旦离婚后由于缺乏生活来源,使自己的生活水平降低或生活难以维持。因此,在离婚的问题上持十分强硬的态度,而并非发自内心,硬去维持早已“死亡”的婚姻。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制度,无疑会打消婚姻当事人离婚的顾虑,从而有利于婚姻自由原则的实现和贯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32.html

2.设立该制度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在离婚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对在离婚时处于弱势一方予以一定经济上帮助的规定适用于男女双方,但我国婚姻立法的宗旨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由于男女生理差异及夫妻在家庭和社会分工中角色的差别,婚姻关系中的女性经济地位普遍弱于男性,离婚后的妇女因各种原因生活明显呈贫困化的趋势。因此,设立离婚时的经济帮助制度,也是婚姻立法中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内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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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经济帮助的条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32.html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是有条件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四个条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32.html

(1)接受经济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生活确有困难并且自己无力解决。如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生活难以维持。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32.html

(2)提供经济帮助的一方必须有负担能力。有负担能力是对他方予以经济帮助的前提条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32.html

(3)经济帮助具有时限性。经济帮助仅限于离婚之时。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不困难,而离婚后发生困难,则不予以帮助。这种帮助不是夫妻扶养义务的延伸。

(4)经济帮助不以给付方有过错,被给付方无过错为必要条件。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与损害赔偿在性质和适用范围上是截然不同的。经济帮助是为了保护弱者,损害赔偿是为了惩罚过错方。

 

(三)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经济帮助的数额、期限、给付的方式等,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可由人民法院根据下列情况处理:

(1)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生活上出现暂时的困难,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2)双方结婚时间较长,一方年老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应从住房和生活方面给予适当安排。必要时可给予长期的经济帮助。

(3)在执行经济帮助期间,受帮助的一方再行结婚的,提供帮助的一方可终止给付。

(4)原定的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一方仍然要求对方继续给予经济帮助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5)提供经济帮助的一方所提供的住房及其他财物,应从提供经济帮助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中支付。包括法定个人财产、约定个人财产、从共同财产中分得的财产等。帮助不限于金钱,还可以是生活用品。

(6)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四)适用经济帮助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正确认识经济帮助的性质

经济帮助与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义务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的身份关系而确定的,是无条件的。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终止,离婚发生终止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效力。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条件的一方给予经济扶助和照顾,并不是夫妻法定扶养义务的继续和延伸,而是从原有的婚姻关系中所派生的一种道义上的责任。

2.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与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经济补偿不同经济帮助是另一方对该方的有条件的帮助;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对共同财产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尽义务较多的一方请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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