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犯罪办案指引 诈骗罪从重处罚情节的禁止重复评价 从重处罚情节的禁止重复评价 行为人在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具有以下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 2025年1月15日94评论从重处罚 诈骗罪
侵犯财产犯罪办案指引 诈骗罪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情节的禁止重复评价 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情节的禁止重复评价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若存在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情节,可以认定为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2025年1月15日88评论诈骗罪 重复评价
侵犯财产犯罪办案指引 敲诈勒索罪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在具体处理案件中,选择量刑起点、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以及适用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时,特别是一些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相互交叉时,要注意防止对情节的重复评价。比如,敲诈勒索 “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在确定量... 2025年1月12日122评论敲诈勒索罪 重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