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1. 2000 年 11 月 22 日《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抢劫解释》)
该解释对抢劫罪的关键概念进行了细化,明确了 “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携带凶器抢夺” 的定义,同时确定了 “抢劫数额巨大”“持枪抢劫” 的参照标准,为司法实践中相关情形的认定提供了基础依据。
  1. 2001 年 5 月 23 日《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该批复针对抢劫与故意杀人的罪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这一规定厘清了抢劫中故意杀人行为的定罪界限。
  1. 2005 年 7 月 16 日《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抢意见》)
作为《抢劫解释》之后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两抢意见》对抢劫罪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规定,是司法实践中常用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 “入户抢劫” 的细化:明确 “户” 需具备功能特征(日常生活起居)和场所特征(相对封闭),排除集体宿舍、旅店宾馆等不满足特征的场所;将入户目的扩展为 “非法性”(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强调暴力或胁迫行为须发生在户内,且转化型抢劫可认定为 “入户抢劫”。
    •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的认定:进一步明确了评价标准,为实践中该情形的判断提供更清晰指引。
    • “多次抢劫” 的标准:规定 “多次” 以每次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需结合犯罪故意产生、实施时间地点等因素综合认定,并举例说明。
    • “携带凶器抢夺” 的认定:明确 “凶器” 范围、携带目的及状态,指出若携带凶器被被害人察觉,直接适用抢劫罪条款,而非法律拟制条款。
    • “转化型抢劫” 的标准:前行为不以构成犯罪为必要;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规定五种以抢劫罪定罪的情形。
    • 特定财物抢劫的认定:规范了抢劫违禁品、赌资、赃款赃物、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等情形的处理。
    • 罪数认定:明确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后临时劫取财物的,数罪并罚;被害人失去知觉或死后临时取财的,以先前犯罪与盗窃罪并罚。
    • 既遂标准:具备劫取财物或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之一的,即为既遂;未达上述情形的为未遂,且除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外,其他七种加重情节也存在既遂、未遂之分。
  1. 2007 年 5 月 9 日及 2014 年 7 月 29 日相关解释与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后续答复,专门对抢劫机动车的情形作出规定,为处理此类特殊抢劫案件提供了依据。
  1. 2016 年 1 月 6 日《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抢劫指导意见》)
该意见在《两抢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容更为全面详尽,主要包括:
    • 办理案件的基本要求:提出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确保审判质量、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等宏观要求。
    • “入户抢劫” 的补充:将入户目的扩展为 “以侵害户内人员人身、财产为目的”;明确 “前店后宅”“店宅共用” 情形的认定标准。
    •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的扩展: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无营运执照大中型交通工具、单位班车、校车等纳入 “公共交通工具” 范围。
    • 抢劫数额的认定:以实际抢劫到的财物数额为准;明确抢劫数额巨大财物未遂的处理;规定信用卡未实际使用部分作为量刑情节;通过电子支付获取财物的,以实际获取数额计算。
    •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的认定:给出综合判断标准,明确军警人员利用真实身份抢劫的,从重处罚而非认定为 “冒充”。
    • 转化型抢劫的补充:明确前行为只需着手实施,不考察既遂与否;暴力程度轻微未造成轻伤的,不认定为 “使用暴力”;规定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转化型抢劫的条件;明确共同犯罪的转化认定标准。
    • 刑罚适用:细化法定加重情节、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明确无期徒刑和死刑的适用条件,以及主从犯的区分与罪责划分。
上述《抢劫解释》《两抢意见》《抢劫指导意见》是办理抢劫案件的重要依据,三者呈递进式补充完善关系,内容有发展变化的,以在后发布的文件为准,至今均具有司法适用效力。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529.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0529.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
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