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及被告人认罪态度问题
近年来,我国查获的新型毒品犯罪呈快速上升态势,特别是新型合成毒品、新型精神活性物质频繁出现,司法处理难度很大。一些新型毒品的毒害性、成瘾性和依赖性等尚不清楚,对其定罪量刑问题应当进一步研究,适用重刑特别是死刑应当特别慎重。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氯胺酮犯罪较猖獗,滥用明显,综合考虑涉案毒品数量和犯罪情节,对氯胺酮毒品犯罪可以适用死刑。对于其他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特别是首次发现的新型毒品案件,即使折算成海洛因已达到死刑数量标准的,一般也不适用死刑。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995.html
毒品犯罪隐蔽性强,证据较为单一,实践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扎实却被判处死刑,而拒不供述的往往因证据单薄被排除死刑适用,严重影响死刑量刑均衡。因此,对于 “被告人如实供述” 的要加大从宽处罚的力度,对于因被告人如实供述才得以定案,毒品数量刚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原则上可不判处死刑。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99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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