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隐匿身份双套引诱侦查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072
文章
0
粉丝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62阅读模式

双套引诱

行为人在特情既为其安排上线,又提供下线的双重引诱,即 “双套引诱” 下实施毒品犯罪的,处刑时可予以更大幅度的从宽处罚或者依法免予刑事处罚。这种同时设置犯罪上线和下线的双重引诱方式,极大地简化了犯罪过程、降低了犯罪难度,极易强化行为人的犯罪决意。由于在这种诱惑侦查中,侦查机关提供了一种高于一般社会正常情形的诱因或机会,对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诱发性极强,一旦这种侦查手段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极易引发冤假错案。

 

因此,在努力通过立法限制此类侦查措施的同时,还要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注意审查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案件来源及经过和物证毒品的来源等,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原则上,对于双套引诱中存在犯意引诱的情形,应当依法严格审查,相关事实和证据不予认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074.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074.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1074.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