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严重” 的认定
关于第二档次 “情节严重” 的制毒物品数量标准,根据《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8 条规定,是指:①制毒物品数量在本解释第 7 条第 1 款规定的最高数量标准以上,不满最高数量标准 5 倍的;②达到本解释第 7 条第 1 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具有本解释第 7 条第 2 款第 3 项至第 6 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15.html
其中,第①项规定的 “情节严重” 为数量标准,起点是根据 “情节较重” 数量标准的上限,上限是 “情节较重” 数量标准的 5 倍。这意味着,当制毒物品的数量超过 “情节较重” 的最高值,且未达到该最高值的 5 倍时,即符合这一数量标准下的 “情节严重”。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15.html
第②项规定的 “情节严重” 为 “数量标准+特定的行为” 标准,即数量达到 “情节较重” 数量标准,且具备解释第 7 条第 2 款第 3 项至第 6 项规定的情形。这些特定情形通常包括组织多人实施犯罪、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犯罪、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等,体现了行为在数量基础上叠加了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15.html
此外,第③项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作为兜底条款,用于涵盖那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或数量加行为的标准,但从整体社会危害性来看,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以适应司法实践中复杂多样的案件情形。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15.html
通过上述标准的综合适用,能够准确界定 “情节严重” 的范围,为司法机关在量刑时提供明确依据,确保罚当其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1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31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