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方面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前述《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第 4 条的例外规定,诸如组织收购、按照事先计划进行证券交易、依据已披露信息交易等,实际上也表明行为人缺乏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
泄露内幕信息行为也只能是故意泄露的情形才构成本罪。比如,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与他人在联系沟通时,由于过失泄露了内幕信息,或者无意间被他人了解到内幕信息,不能因双方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联系接触、他人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等就认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548.html
这里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是内幕信息,并且明知自己的交易行为或者泄露行为会违反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却仍然积极实施该行为,追求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548.html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需要结合其认知能力、职业背景、交易行为的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关联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例如,对于专业的证券从业人员而言,其对内幕信息的识别和判断能力通常高于普通投资者,如果其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实施了与该信息相关的交易行为,往往更容易被认定为具有主观故意。而对于普通投资者,若其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关联较为偶然,且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具有主观故意。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548.html
此外,行为人是否采取了规避监管的措施,也可能成为判断其主观故意的重要依据。比如,行为人通过多个账户分散交易、在交易时间上刻意避开敏感期的关键节点等,这些行为往往体现了其对自身行为违法性的认知,从而可以推断其具有主观故意。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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