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强迫劳动罪的竞合 2025年1月11日 21:43:37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217文章 0粉丝 侵犯财产犯罪办案指引评论96阅读模式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强迫劳动罪的竞合 如果在一个单位中,既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行为,同时又存在强迫劳动构成犯罪的行为,在此种情形下,应当认定为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构成数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但要注意的一点是,对于同一劳动者,既强迫劳动,又拒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 之所以强迫劳动,是由于劳动者不愿意劳动;劳动者不愿意劳动,是由于不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形下的强迫劳动行为与恶意欠薪行为分别侵害的是不同法益,是行为人基于不同的主观故意实施的两个独立行为,对其进行数罪并罚并不会重复评价,因此,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754.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754.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175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