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强迫劳动罪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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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犯罪办案指引评论96阅读模式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强迫劳动罪的竞合

 

如果在一个单位中,既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行为,同时又存在强迫劳动构成犯罪的行为,在此种情形下,应当认定为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构成数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但要注意的一点是,对于同一劳动者,既强迫劳动,又拒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 之所以强迫劳动,是由于劳动者不愿意劳动;劳动者不愿意劳动,是由于不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形下的强迫劳动行为与恶意欠薪行为分别侵害的是不同法益,是行为人基于不同的主观故意实施的两个独立行为,对其进行数罪并罚并不会重复评价,因此,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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