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及主要证据材料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953
文章
0
粉丝
侵犯财产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20阅读模式

本罪的主体及主要证据材料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含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企业,人民团体)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从事法定公务以外工作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人员。

 

主要证据材料包括:
(1)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档案机读资料等材料;
(2)反映公司、企业股权情况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权登记证明、验资报告、公司设立及变更文件等材料;
(3)犯罪嫌疑人的任职情况、职责分工、职工登记表、职务证明、会议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
(4)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证人的证言;
(5)犯罪嫌疑人关于本人身份、职责的供述;
(6)其他有关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及其实际职务权限的证据材料。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73.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73.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1873.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