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主观方面的证据 2025年1月22日 14:14:32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3013文章 0粉丝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14阅读模式 主观方面的证据 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实:(1)行为人实施向外国人出售、赠送文物的动机和目的;(2)对文物保护法规的认识,以及对国家禁止珍贵文物出口规定的认识;(3)涉案文物的来源、运输、出售、赠送过程,以及对文物基本特征、文物等级、文物价值的认识等;(4)对文物接受者外国人身份、国籍情况的认识;(5)共同犯罪中,行为人之间犯意提起、犯意联络、组织分工、实施的具体行为。 审查文物接受者(外国人)的证言,证实行为人向其出售、赠送文物的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对于国家禁止珍贵文物出口方面规定的认识。 审查证人证言,证实行为人向外国人出售、赠送文物的动机、目的、参与人及个体特征等。 审查物证、书证、鉴定意见,证实行为人明知国家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11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116.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2116.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