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和诽谤罪对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的审查 2025年2月20日 23:06:39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953文章 0粉丝 侵犯公民人身权力民主权力犯罪办案指引评论63阅读模式 对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的审查 对于记载了侮辱行为、诽谤行为或其结果,以及作为侮辱、诽谤内容载体的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需重点审查其来源的合法性,并严格按照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的提取、保存规则进行处理。 针对在网络空间实施的侮辱犯罪或诽谤犯罪,还需特别注意调取账号登录信息、登录地址等相关证据,此类证据可用于证明涉案行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联性。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585.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2585.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