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迫劳动罪案件中,证人证言是还原案件细节、佐证核心事实的重要证据,需围绕以下关键内容重点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
重点核实证人是否通过 “目击” 或 “听闻” 直接接触案件事实,具体需确认:
- 目击类证言:证人是否亲眼看到强迫劳动相关场景(如行为人实施暴力、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劳动者被迫超时长劳动等),需详细询问场景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行为细节(如暴力工具、限制自由的方式),避免证人因记忆偏差或主观臆断提供模糊信息;
- 听闻类证言:证人是否直接听到与案件相关的关键信息(如行为人对劳动者的威胁话语、劳动者的求救声、管理人员安排强制劳动的指令等),需核查信息来源的直接性(是否为现场即时听闻,而非转述他人内容),排除传闻证据的不确定性。
针对证人知晓的被强迫劳动者情况,需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以印证强迫劳动行为的存在及严重程度:
- 被强迫劳动者的来源:证人是否了解劳动者的招募方式(如是否为被欺骗、胁迫而来,或通过非法中介介绍),是否知晓劳动者的籍贯、身份背景等基础信息,辅助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 “骗入”“拐骗” 等前置违法情节;
- 劳动相关细节:证人是否清楚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时间(如每日劳动时长、是否存在连续加班、无休息时间等情况)、劳动方式(如是否从事超强度、超体力劳动,劳动内容是否与最初承诺一致);
- 强制手段的实施:证人是否见证或知晓劳动者是否受到殴打、威胁(如语言恐吓、暴力殴打、侮辱等),是否被限制人身自由(如被锁在劳动场所或宿舍、禁止与外界联系、被没收身份证件等),上述内容需与劳动者陈述、其他证据(如视听资料、医疗记录)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