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的证据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的证据,具体如下: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是以虚构的单位或假冒他人的名义签订的,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过程、情节,骗取财物的数量及其他共同犯罪人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2. 工商等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用于签订合同的单位系虚构,或者是假冒其他单位或他人的名义。
  3. 被假冒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此合同是他人假冒其单位签订的。
  4. 被假冒的个人的证言:证明其没有签订或授权他人签订此合同。
  5. 鉴定意见:证明合同上的印章、签名等系伪造、变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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