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虚开的,既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又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在处理上不作为数罪,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 208 条第 2 款的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规定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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