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参照行为人为他人虚开的证据要件。此外,还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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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涉嫌虚开发票载明的销售方及收购方调查取证,核实收购业务情况:
- 查找销售方的身份证信息,印证身份真假;
- 若收购方自开发票,核查其真实性及填开内容;
- 若涉及种植、购销合同,核实与涉嫌虚开的发票对应的交易内容是否一致;
- 核查销售方的经营种植(养殖)情况;
- 核查收购方的生产经营能力;
- 收集收购方纳税申报及已实际缴纳税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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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涉嫌为自己虚开发票的单位(收购方)的主管税务机关调查取证:
- 调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认定材料;
- 调取涉嫌虚开发票单位发票的领、用、存登记簿或者台账;
- 收集涉嫌虚开发票单位的纳税申报及实际缴纳税款资料,以及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明细表;
- 调取涉嫌虚开发票的函调情况;
- 由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说明开具的发票是否已进行了认证、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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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涉嫌犯罪个人或单位的开户银行调查取证,提取银行资金流水,核查票、货、款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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