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犯罪客观方面证据

客观方面证据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行为,相关证据需围绕这些行为收集固定:
  • 采取虚开、非法购买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 将未纳税或者免税的出口业务申报为已税的出口业务;
  • 冒用他人出口业务申报出口退税;
  • 虽有出口,但虚构应退税出口业务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以虚增出口退税额;
  • 伪造、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或者以伪造、变造等非法手段取得出口报关单、运输单据等出口业务相关单据、凭证,虚构出口事实;
  • 以及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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