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行政处罚是不是逃税罪的前置程序?公安机关立案是否需要税务机关的追缴通知书为前置条件? 2025年3月25日 13:18:17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953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33阅读模式 行政处罚是不是逃税罪的前置程序?公安机关立案是否需要税务机关的追缴通知书为前置条件? 实践中,关于逃税罪立案是否以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为前置条件,各地存在不同认识,判决也不一致。有的法院以行政处罚作为前置条件,有的未经过行政处罚直接以逃税罪判处刑罚。 根据《刑法》第 201 条第 4 款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2022 年新修订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 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 52 条规定,我们认为: 追究纳税人逃税罪应以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作为前置程序; 公安机关立案需要有税务机关的追缴通知书为前置条件。 若纳税人有《刑法》第 201 条第 1 款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而税务机关没有下达追缴通知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957.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3957.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