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 3 条规定,该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三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 20 余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该法第 4 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例如,2020 年在全球暴发流行的新冠肺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同年 1 月 21 日发布公告,将其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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